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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玩具测试必须在印度尼西亚国内进行
发布日期: 2016-9-5

    非印尼实验室玩具测试享有的最初两年期限已到期。玩具测试作为认证过程的一部分,现在要求在印尼国内进行才被认可。

    2013年4月份,印尼工业部发布了第24/M-IND/PER/4/2013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使用印尼国家标准(SNI)和EN 71-5标准来确保玩具安全。第55/M-IND/ PER/11/2013号法令对此进行了修订,规定印尼和非印尼实验室均可进行抽样和测试。从2014年4月份开始享有最初的2年期限的已注册非印尼实验室必须与印尼工业部指定的某个产品认证机构(LsPro)签订谅解备忘录(MOU)。最初的2年期限到期后,则要求非印尼实验室的政府与印尼政府之间签订双边互认协议。 

    2016年4月16日起,在印尼国外制造的55/M-IND/ PER/11/2013号法令范围内的玩具必须由在印尼得到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国外获得认可的抽样检验员,可以继续实施抽样,但已抽取的样品必须送往印尼进行测试。 
    在印尼玩具安全法律下,工业部颁布了强制性标准,要求属于特定编码涵盖于协调商品名称与编码制度(HS codes)清单中的玩具强制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符合的玩具必须带有由工业部指定的印尼国家认证体(Komite Akreditasi Nasional, KAN)签发的SNI认证标志(SNI标识产品证书,SPPT SNI)。根据贸易部的第 73/M-DAG/PER/9/2015号法令,每个玩具和/或其包装上必须贴有该SNI标识。 

 

    带有特定HS编码的玩具产品范围和强制性标准的重点总结于表1和表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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