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提出的关于玩具规定的修正案
发布日期: 2017-2-28
韩国提出的关于玩具规定的修正案
韩国国家贸易、工业和能源部发布 2016-481 公文,根据儿童产品安全管理特殊条例,对玩具安全确认附则 VI 提出修改建议。该公文在 2016 年 9 月 9 日发布,旨在明确附则的范围、豁免和特定安全要求。
提议的主要更改总结如下:
· 明确范围和豁免:
1.音乐玩具如玩具乐器
2.益智玩具,如立体书、涂色书和活动书
3.列入其他玩具类别的多功能韩国传统玩具或玩具套件
4.玩具安全确认附则VI对以下玩具有豁免:
- 交互式应用软件和存储媒体,如激光唱片(CD)
- 教育或教学类产品,在学校使用并由成人监督的,如科学器材
- 一次性派对帽子
· 安全要求:新增电动玩具和电动乘骑玩具的标签和用法说明要求(参考ASTM F963要求条款中)
· 安全要求:化学要求更改
建议修改迁移限值,由原先列表中的8个元素增加到19个元素(韩国环境部提议参考en71第三部分的条款中)
· 提议增加磷酸三(2-氯甲基乙基基)酯和 磷酸三(1,3-二氯异丙基)酯的有机化学(阻燃剂)的要求(韩国消费者协会提议)
· 提议新增液体玩具的微生物安全要求(韩国消费者协会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