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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郡修订无毒玩具法案
发布日期: 2016-5-19


 

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郡颁布实施法案2015第"P"号地方法案,即新版"无毒玩具法案", 旨在保护儿童不受有毒化学物质的伤害。2014第"J"号地方法案是禁止在儿童产品和儿童服饰中使用七种化学物质。现在新法案对这些化学物质的含量进行了限定。新法案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儿童产品及儿童服饰含表格中的有毒物质,并超过表格中限值的将禁止在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郡销售。

 

 

有毒物质

限值 (ppm)

≤ 60

≤ 25

≤ 100

镉 

≤ 75

≤ 40 

≤ 100(可接触部分); ≤ 90(油漆或类似的表面涂层)

 ≤ 60

豁免:

a.在二手店、庭院旧货市场出售或者用于慈善捐赠的免费赠送或出售的儿童产品;以及仅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

b.运动防护装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头盔、运动缚带、护膝和护肘。

在判定产品的符合性时,应适用联邦政府依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联邦有害物质法(FHSA)及消费品安全法(CPSA)最终条例制订的联邦儿童产品安全标准,除非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郡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获得裁决,依据消费品安全法(CPSA)第2075部分,第47章,第15条的规定,由该州或郡制定的标准可不与联邦标准相一致。

注:

1. 儿童产品指主要意图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以下产品除外:

•电池

•消费性电子产品或电子部件

•纸制产品,或

•由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管控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食品或食品添加剂

2. 儿童服装是指任何12岁及以下儿童服装中含有织物或其他相关材料以供使用的部件;

3. 2014第"J"号地方法被归档为2015第1号地方法置于纽约州秘书办公室。随后被命名为2015 第"P"号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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