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缅因州通过法案,将甲醛列为儿童产品中的优先限制物质
发布日期: 2016-5-19
美国缅因州近期通过法案,将甲醛列为儿童产品中有毒化学物质法(Toxic Chemicals in Children's Products Law)管制的优先限制物质(第885章)。该法规立即生效并执行。
最终法案与草案内容基本相同,并强调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特定儿童产品需进行申报。根据发布在缅因州环境保护部网站上的新闻,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与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申报的最后期限(DEHP、DBP、BBP和DEP,第888章)相同。
截止目前,在缅因州制造和销售的儿童产品中需要报告的优先限制有害物质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7种 ,详情如下:
•Bisphenol A (BPA) 双酚A
•Nonylphenol/Nonylphenol ethoxylates (NP/NPEO) 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Cadmium 镉
•Mercury 汞
•Arsenic 砷
•Phthalates (DEHP, DBP, BBP, and DEP) 邻苯二甲酸盐
•Formaldehyde 甲醛